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各部门、机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区、县、特别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准备详细的应对方案,以防台风影响到市区。各种设备、物资和力量必须随时准备好处理大雨、龙卷风、洪水等情况。
所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供值班电话号码,分配应急力量,以便在民众遇到困难时及时提供帮助。
对于沿海地区,特别是昆岛特别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严格执行2021年3月12日第812/QĐ-UBND号决定,确保海上和港口水域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需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定期向设备所有者提供信息,以便主动预防。必须紧急进行船只(包括旅游船)的检查和指导,使其脱离危险区域或前往安全避难所。
胡志明市司令部、市公安局、海事局和边防部队也被要求安排力量,准备设备,随时参与救援。
同时,建设厅、水利服务管理公司、城市排水公司和基础设施管理中心需要与地方政府合作,有效运营排水系统、泄洪口和泵站,以及时处理因大雨引起的洪水。此外,建设厅指导修剪树木,以减少树木倒伏造成事故的风险;城市绿化公园公司必须迅速处理台风中树木倒伏造成的事故。
关于旅游活动,旅游局和西贡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被要求在危险天气、大浪和大风时暂停所有河流和海上旅游船的活动。各单位必须严格检查设备,确保游客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通讯设备。
胡志明市电力总公司被紧急指派修复因龙卷风影响的电线损坏。
文化体育厅与建设厅合作检查和加固广告牌和广告牌,以确保安全;同时,在职能部门发布恶劣天气警告时,限制组织户外表演节目。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hanhn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