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第212号决议内容涉及解决胡志明市两个BT(建设-转让)投资项目的障碍,包括:解决由于气候变化因素考虑的城市区域潮汐淹没工程(第一阶段)和2.7公里长的环城二路,从范伍同路到戈杜亚交叉口(原守德市)。
总投资近10万亿越南盾的防潮工程由Trung Nam集团作为投资者,自2016年开工。原计划工程在两年施工后完成,帮助控制潮汐淹没,应对气候变化,覆盖超过570平方公里,影响河岸和胡志明市中心的650万居民。尽管已完成90%以上,但由于法律障碍和投资者支付手续问题,项目已停滞多年。
同样,环城二路段总投资超过2700亿越南盾,也因土地清理和投资者Văn Phú Bắc Ái股份公司的土地支付手续问题多年未完成。2017年开工,原计划三年后完成,但自2020年至今仅完成约44%工程量。
根据政府第212号决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被允许制定、审查、调整上述两个BT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别是防潮项目,胡志明市可以通过土地基金向投资者支付,如果土地价值小于BT工程价值(已审查,去除不合理成本...),差额部分将从胡志明市的公共投资资金中支付。城市负责确定预计支付给投资者的土地价格、土地使用费...
国家审计署将考虑对这两个项目进行审计,作为结算、决算工程建设投资部分的基础,确保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和谐,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早日将项目投入运营。
政府决议还要求解决障碍需确保效率,帮助疏通瓶颈,避免浪费、损失...其中,处理与项目相关的困难和障碍的权限属于相应级别。解决过程也必须确保及时、可行、符合规定、适应实际情况...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