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在回答这一问题时表示,国会已经通过了201/2025号决议,试点一些特殊机制和政策,以发展社会住房(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
根据该决议,规定了一些政策,旨在为在省份、城市合并后需要转移工作地点的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创造条件。
具体而言,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详细规定了自己拥有住房但远离工作地点的情况,可以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
国家机关、政治组织、政治-社会组织、公共事业单位可以租用社会住房项目投资者的社会住房,安排给自己的公务员、职员、工人和劳动者居住,并在有预算批准的情况下安排国家预算。
建设部还表示,2025年2月27日,政府总理已经下达了2025年及后续年份完成社会住房的指标,以便各地补充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
目前,建设部已经向政府总理提交了调整2025年及至2030年后续年份完成社会住房指标的决议草案。
这一内容是为了让各地补充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从而使合并后的地方继续加紧实施社会住房建设投资。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