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岘港市安海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黄公清签署了对阮氏水(57岁,岘港市Thanh Khê区居民)的行政处罚决定,阮氏水是7月13日晚在Dương Đình Nghệ路上“宰客”6名老挝游客的街头小贩,此事近日引起舆论哗然。
阮氏水因“未按规定在必须标价的地点标价”被罚款75万越南盾。
决定明确指出,阮氏水必须严格遵守处罚决定。如果超过期限而不自愿执行,将按规定强制执行。每延迟一天缴纳罚款,她必须额外缴纳罚款总额的0.05%。
据《青年在线》报道,7月13日晚7点,6名老挝游客来到Dương Đình Nghệ路的人行道上吃夜宵。
当他们点了4串章鱼、2串秋葵、1份鸡脚和3根香肠时,这群老挝游客不得不支付76万越南盾。
当餐点快吃完时,看到价格太高,一位客人拿着账单询问负责团队的越南导游。
由于对客人被“宰客”感到非常愤怒,这位男导游进行了争执,并从小贩那里拿回了20万越南盾。
之后,他将这些信息发布到了社交媒体上。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