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就补充规划政治局、书记处第十四届人事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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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就补充规划政治局、书记处第十四届人事提出意见

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苏林签署颁布了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第69号决议。

根据决议,中央执行委员会基本统一了包括第十四届党代会人事工作方向在内的各文件内容,包括第十四届党中央正式委员的结构分配方向、数量。

标准、结构、数量及分配原则参加党的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政治局根据中央的讨论意见,政治局的报告、解释,指导完善、颁布上述文件并组织实施。

中央就补充规划政治局、书记处第十四届2026-2031任期人事提出意见。

同意合并三个报告的主旨,包括政治报告、经济社会报告、党的建设工作和党章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党的建设内容)。

通过提交党的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的各文件草案基本内容,包括提交党的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草案。

关于越南过去40年社会主义导向革新事业的理论和实践若干问题总结报告草案。党章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草案。

政治局根据中央的讨论意见,政治局的报告、解释,指导文件小组、经济社会小组和党章小组吸收、完善上述文件草案,按规定征求2025-2030任期各级党代表大会意见。

中央执行委员会基本统一政府党委关于从实际执行中央决议、结论中提出的若干新问题的建议内容。

包括第十三届党中央关于继续革新、完善体制、政策,提高土地管理使用效力和效率,为将我国发展成为高收入国家创造动力的第18/2022号决议。

第十三届党中央关于在新阶段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27/2022号决议。

第十一届党中央关于在社会主义导向市场经济和国际一体化条件下基本、全面革新教育培训,满足工业化、现代化要求的第29/2013号决议。

第十二届党中央关于继续革新公立事业单位组织管理制度,提高质量和效率的第19/2017号决议。

第十三届党中央第六次会议关于“2021-2030时期国家总体规划方向,展望至2050年”的结论。

政治局根据中央的讨论意见和政治局的报告、解释,指导完善、统一组织实施。

必要时,为主动及时解决出现的障碍,政治局决定若干属于中央决定权限或与上述中央决议、结论内容不同的新内容,以确保国家稳定、发展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最近的会议上报告。

中央就补充规划政治局、书记处第十四届人事提出意见

决议明确指出,中央以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形式对阮春福、武文赏、王廷惠、黎明凯执行纪律。对阮氏金燕开除党籍。

同意杜德维辞去第十三届党中央委员职务,和武志公辞去第十三届党中央候补委员职务。

就人事提出意见,供政治局决定介绍第十五届国会批准2021-2026任期农业与环境部部长职务。

决议明确指出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已审议、就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执行第18号决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筹备党的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工作的报告;2025年上半年国家情况提出意见。

关于政治局自中央第十一次会议至第十二次会议期间已解决的重要工作和至第十三届中央第十三次会议的一些重点任务。

关于自中央第十一次会议以来世界、地区形势的新发展和我们的观点、主张。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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