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高速公路第六巡逻队(第六队)的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处,表示已处理了一起司机使用B2驾照驾驶29座客车的情况。
同日下午约14:35,第六队的工作组发现一辆客车(29座)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行驶,于是停车检查。通过检查,交通警察发现车上有13名乘客。
司机H.K.L.(27岁,住春泰山村)违反了“持有驾驶执照但不适合驾驶的车辆”的行为。据此,司机L.只有B2驾照,却驾驶了29座的客车。
对于这一错误,司机L.将被罚款1800-2000万越南盾,客车被暂扣7天以处理。同时,交通警察还对车主大越旅游运输服务合作社“让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驾驶车辆”的行为进行了记录,车主将被罚款5600-6000万越南盾。
司机L.承认“由于认识不足,违反了交通安全法,驾驶客车时驾照不符合驾驶条件。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不敢再犯”。
根据规定,B2驾照可以驾驶最多9座的载人汽车(包括司机座位)和载重低于3500公斤的卡车、拖拉机。B2驾照也允许驾驶B1驾照规定的车辆。
要驾驶29座的车辆,驾驶员需要持有D级或以上的驾照。具体来说,D级驾照允许驾驶10至30座的载人车辆,包括29座的车辆。E级驾照也可以驾驶29座的车辆,因为它包括D级驾照允许驾驶的车辆。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