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被判7年监禁案:'希望谭老师能重新考虑'

Fang
By Fang
9 Min Read

校长被判7年监禁案:'希望谭老师能重新考虑'

许多读者继续反馈,分享关于谭文心老师的信息,原Tam Giang Tây初中(Cà Mau省Tân Ân乡)校长,因涉及教学用品制作过程中的发票手续问题被判7年监禁。

读者Khai Phong认为:“法律不能机械地应用。谭老师的功劳是想要为学校配备教学用具。行为是错误的,但后果不大且已经弥补”。

同样,读者Anh Ba表达观点:“法律严明,但放在这种情况下真的很难不感到心痛”。

一些读者表示,如果那些敢想敢做为了集体的人受到严厉处理,那么以后其他人在类似情况下会非常犹豫。

“只有那些在贫困县学习过的人才能理解,学校的用品是多么匮乏。以前老师和学生不得不凑钱买粉笔和黑板擦。采购手续又复杂,约束太多...”,读者Biển Lê分享道。

一位自称是谭老师同事的人写道:“我读着都感到心痛。老师做错了原则,但如果一直等待所有手续完成,学校将永远缺乏。如果老师还没有完全弥补,我愿意贡献一部分来分担”。

读者Ái Khanh表达:“读这篇文章让我感到哽咽。金额不多却判了7年监禁”。一位读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对此事做出结论。

关于此案,律师、专家和读者的意见都希望法院在案件中考量人文因素。

律师Quách Trọng Phú建议让谭老师保释,因为他人品好,有明确的居住地并且已经弥补了后果。“需要考虑犯罪的动机。在这里,谭老师的目的不是私利,而是为集体服务”,他强调。

PGS.TS Nguyễn Ngọc Điện也认为法律需要灵活:“处理违规行为是必要的,但对于那些不构成社会危险的人不应过重。法律的最高目标是建立引导人们走向美好生活的走廊,而不是进入黑暗的死胡同”。

许多读者同意上述观点:“如果有贪污意图,他就不会亲手制作每一件物品”。另一位读者认为:“法律是为了威慑,迫使人们遵循道德标准,归根结底道德是根本。应该合理考虑和处罚”。

读者Nguyen欢迎Cà Mau省人民法院撤销初审判决,要求重新调查,并“希望谭老师能重新考虑”。

许多读者认为谭老师的行为不构成社会危险,也没有必要如此长时间拘留。“应该比较市场上购买物品的实际价格与谭老师投入的材料和劳动成本,看看是否有贪污”,读者Tomi提议。

读者Vũ Phương曾担任偏远地区学校的校长,分享道:“许多合适的设备没有现成的可以购买。经常性支出少,有心人总是要精打细算。读这个案子真的感到心痛”。

一位读者表达:“在这个案子中,校长在手续上有错,但不能否认他做的事情为教学带来了好处。如果行动出于共同利益,本应被认可,甚至奖励而不仅仅是处罚。错了就要处理,但也要考虑为集体做事的人的功劳”。

这位读者还强调:“在这里,新的是他做了不同的事情,事情好但不合法。仅仅因为1000万越南盾就判7年监禁太重了”。

“这件事也是对有心但不应该自行决定一切的校长们的警示”,读者Hải Đảo补充道。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