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救护车

7月29日,太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表示,已对一名50岁的男性驾驶员因无证驾驶救护车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救护车

此前7月27日晚,根据民众的举报,太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的工作组在国道37上拦截了一辆牌照为平福的救护车。

驾驶员未能出示驾驶证,同时车辆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证书已过期不到一个月。车辆使用的优先信号设备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但该许可证已无使用价值。

除了暂扣车辆和记录事件外,太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正在澄清该优先权车辆的操作条件以便处理。

过去一段时间,为了方便接收民众关于违反交通秩序的反映,交警总局已公开了局长以及34个省、市交警支队长的电话号码。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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