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理第111号公电,为及时发现、阻止和严肃处理‘文件代办’现象,河内公共服务行政中心建议各机关、单位:
正确、充分履行有权机关的责任,按照政府2025年6月9日第118号令第12条及相关法律规定,派遣干部、公务员、职员。
同时,必须选择、派遣在所属领域有至少2年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水平,满足工作岗位要求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到中心各分支机构工作。
此外,中心要求职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道德,在执行被分配的任务时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礼貌、和蔼、开放、友好、规范的沟通态度和行为,符合办公文化规定。
被选择的职员、干部不得有违反纪律的历史,不得有在工作态度或行为上给组织、个人造成困难的前科。
中心还建议各机关、单位定期(至少每3个月一次)审查、评估被派遣到中心各分支机构工作的公务员、职员队伍。
特别要注意审查在土地、建设、商业登记、医疗等领域产生大量档案的干部。
中心还建议下属单位指导被派遣到中心各分支机构工作的公务员、职员签署承诺,绝对不违反反腐败法律。
同时,绝对不以任何形式为‘文件代办’行为提供便利。
此外,各单位有责任与中心和职能部门合作,立即处理发现被派遣到分支机构工作的公务员、职员有中介、受贿、故意制造麻烦迫使民众寻求‘文件代办’及其他腐败、负面行为的情况。
在派遣的公务员、职员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派遣机关、单位的负责人如果未完成法律规定责任,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