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刚刚发布了关于解决在实施达克拉克省内务部门地方政府两级组织模式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障碍的指导。
据此,该部门指出,在安排乡、坊行政单位后,由于行政边界的调整,一些村庄、街区不再拥有一个村庄/街区的足够户数。
因此,该部门请求内务部指导关于将居民群合并到现有村庄、居民小组的程序和手续如何实施。
内务部还强调,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村庄的成立、重组、解散、命名、更名属于乡级人民议会的权限。
然而,到目前为止,内务部尚未发布、修改或补充关于村庄、居民小组的组织和活动的通知,以适应地方政府两级模式。
另一个内容是,该部门表示,到目前为止,村庄、街区、居民小组的负责人任期已满,因此请求内务部发布文件指导地方实施。
关于这些内容,内务部明确指出,《地方政府组织法》已经规定了乡级人民议会对村庄、居民小组的成立、重组、解散、命名、更名的权限。
同时,为了在行政单位安排和实施地方政府两级模式的背景下实施村庄、居民小组的组织活动,内务部已经发布了4168号指导文件。
其中指导确定乡级行政单位(新)的居民社区组织类型,将村庄转变为居民小组或居民小组转变为村庄,以及因名称重复而更名村庄、居民小组的程序。
目前,内务部正在起草关于村庄、居民小组的组织和活动以及对非专职工作人员的一些制度和政策的法令草案,提交政府审议决定。
关于选举村庄长、居民小组长的相关程序内容,内务部强调,这些规定在《基层民主实施法》和政府第59/2023号法令中有明确规定。
内务部强调,这些规定目前正在有效执行,并且在实施地方政府两级模式时仍然适用。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