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青年在线》提问,读者Mai Thủy表示她已经保留了6个月的失业保险。如果她去工作,公司再为她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那么她可以享受几个月的失业补助?
关于上述问题,越南社会保险表示,享受失业补助的人必须满足多个条件。
那就是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除了劳动者单方面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或享受养老金、每月丧失劳动能力补助的情况。
享受者还必须在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前的24个月内缴纳至少12个月的失业保险。
此外,享受者需要在终止季节性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前的36个月内缴纳至少12个月的失业保险。
如果劳动者签订并执行多份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和第一份劳动合同的雇主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劳动者需要在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向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失业补助申请。
如果在提交失业补助申请后的15天内仍未找到工作,也视为满足享受条件。
然而,规定排除了执行军事义务、公安义务;学习至少12个月;被送入教养学校、强制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机构;被临时拘留;执行监禁刑罚;出国定居;根据合同出国工作或死亡的情况。
现行《就业法》规定,每月失业补助金额为失业前6个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的60%。
最高领取金额不超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5倍,或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
目前基本工资为234万越南盾/月,因此上述最高金额为234 x 5 = 1170万越南盾。
根据《就业法》,失业补助的享受时间根据失业保险的缴纳月数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缴纳满12个月至36个月,可以享受3个月的失业补助。之后,每增加12个月,可以额外享受1个月的失业补助,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因此,如果Mai Thủy满足上述失业补助的条件,她可以享受3个月的失业补助。
社会保险机构建议她联系当地内务部的就业服务中心,并提供申请材料以获得具体解答。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