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表示,已对居住在永隆省永春乡的33岁男子阮文宝忠送达起诉决定书,禁止其离开居住地,以调查其“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的行为。
忠是导致2024年9月14岁女生阮玉宝珍(居住于茶昆乡)死亡的交通事故的司机。由于嫌疑人正在治疗疾病,诉讼决定书已送达其妻子。
调查机构还直接工作,并确定嫌疑人忠尚未清醒,无法交谈,健康状况不足以工作。
同日下午,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还邀请受害者宝珍的家人及律师前来,就民事责任及其他可能的要求进行工作。
据报道,导致珍死亡的交通事故在珍的亲属与司机忠之间引发了矛盾。4月28日上午,在永春乡,42岁的阮文福(宝珍的父亲)使用自制枪支向司机阮文宝忠的头部射击。
福还向自己的头部开枪,两人被送医急救,但福于当晚死亡。司机忠现已脱离危险,并获准出院回家治疗。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