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种疾病可直接从初级转诊至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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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种疾病可直接从初级转诊至高级

8月5日,胡志明市卫生局向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社区文化社会办公室、特别区发送了关于指导市内医疗机构之间转诊患者的文件。

此前,2025年1月,卫生部发布了第01/2025/TT-BYT号通知,详细规定并指导执行健康保险法的一些条款。

其中包括规定在省级基本医疗机构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将患者从初级医疗机构转诊至高级医疗机构。

实施4个多月后,胡志明市卫生局记录显示,大多数医疗机构已正确执行通知规定的内容,并为民众享受健康保险医疗权益、减少行政手续创造了便利条件。

为确保民众权益,胡志明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继续统一执行从初级医疗机构直接转诊患者至高级医疗机构的疾病和疾病组名单。

医疗机构根据疾病和疾病组名单,按照规定执行健康保险患者的转诊。

对于其他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规定顺序执行健康保险医疗机构之间的患者转诊。

过去,医疗机构分为4个级别。具体来说,中央级别及相当(级别1);省级及相当(级别2);县级、区级、市镇级及相当(级别3);乡级、街道级、镇级及相当(级别4)。

根据新的医疗法,医疗机构将分为初级、基本和高级三个技术专业级别。

以下是35种可直接从初级转诊至高级的疾病、疾病组和情况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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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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