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正在就规定国防监察组织和活动的法令草案征求意见,提议将机构数量从8个减少到两个级别:部级(国防部监察局)和直属部级(军区监察局,河内首都司令部)。
根据现行规定,国防监察包括8个机构:国防部监察局;军区国防监察局;总参谋部监察局,政治总局和各总局;密码监察局;军种监察局;边防部队监察局;省级国防监察局;军团,兵种及相当级别的监察局。
国防部认为,目前的系统臃肿,分散,缺乏系统性,层次多,头绪多;活动缺乏连贯的指导和操作。一些单位未能确保独立性和客观性,还受到同级行政机构首长的支配,导致监察,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和控制权力的效果有限。各级活动也存在重复,交叉,效率不高。
这一精简政策旨在具体化党和国家关于“精简,强大,高效,有力”组织的方针,同时推动分级,分权,加强监督和全军纪律。
草案规定,国防部监察局受中央军委的领导,国防部长的管理,指挥,政府监察的业务指导。军区和首都司令部监察局受军区党委,首都司令部党委的领导;司令的管理,指挥;国防部监察局的业务指导。
截至2月,军队已调整近2900个组织,其中减少了一个总局,两个军团,37个局级单位和近300个处。此前,国防部解散了第3军团,第4军团,成立了规模更大的第34军团,同时将后勤总局和技术总局合并为后勤-技术总局。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