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希望取消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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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土地法修订草案,农业与环境部提议用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和年度土地使用计划替代县级规划和计划。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周期为10年,计划为5年。这一变化旨在适应两级地方政府。

在8月8日农业与环境部组织的关于土地法修订草案的北部省份和部门意见征询会上,老街省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郑氏秋玄提议取消10年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仅保留5年计划。

郑女士解释说,实践证明,规划一经发布就希望调整。“我们做乡镇级规划时,还没有一个时期能保持10年,甚至县级、省级或国家级规划每5年也必须审查和调整一次,”郑女士说,并补充说,制定5年乡镇级土地使用计划已经可以充分反映要求的内容。

地方希望取消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

据郑女士介绍,老街省在执行公共投资或预算外投资项目时,在应用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方面遇到了困难,关键在于调整过程非常复杂。如果用计划代替规划,调整将更加方便。中央和省级政府只需在指标上加以控制。

同意制定5年乡镇级土地使用计划的观点,宣光省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范廷四表示,计划中应有固定土地面积和开放面积,以便于省级和乡镇级政府的调整和管理。

“土地使用规划具有指导性,但如果统计每个工程项目的目录并纳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项目,将会非常困难,”范先生说,举例说宣光建设宣光-富寿高速公路时,因为初期规划中没有出现项目而遇到了困难。

在会议上,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黎明银征求了14个省市代表的意见(奠边省缺席)。据此,12个省市同意取消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富寿省不同意,兴安省没有意见。

黎明银副部长表示,这一内容被中央执行委员会多次讨论,但卡在了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第18号决议上。决议指出“土地使用规划和计划必须从中央到基层制定”。“在征求意见后,我们将报告各级考虑按照省级发布规划,乡镇级为计划的方向进行变更,”他说。

根据2024年土地法,制定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的依据包括:省级规划、省级土地使用规划;乡镇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及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变动、土地潜力;区域内各行业、领域和组织、个人的土地利用需求和能力。确定住宅用地、城市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需求基于人口预测、基础设施条件、景观、环境等法律规定。

乡镇级土地使用规划的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方向,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愿景;确保国防、安全;保护环境,适应气候变化;按土地类型划分的土地利用指标,包括省级分配的指标和剩余土地面积。

2024年土地法修订草案预计在第10届国会会议上提交,如果通过,将从2026年初生效。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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