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河内市公安局表示,芳烈区公安局(河内)正在紧急调查Đ.C.T.先生(31岁,居住在芳烈区定工176号Sky Central公寓)袭击N.T.女士(28岁,同住该公寓)的事件。
初步调查过程中,警方确认Đ.C.T.先生的家庭与N.T.女士的家庭之前就有矛盾。8月9日晚,T.先生在一楼公寓看到N.T.女士,便上前交谈,发生争执。
Đ.C.T.先生要求N.T.女士道歉,但未得到同意,于是殴打T.女士。随后周围人劝阻,T.先生回家。
《青年在线》发布事件信息后,许多读者表达愤怒,谴责Đ.C.T.先生的粗暴行为,同时建议公安机关严惩以儆效尤。
读者Sao Xẹt认为,无论原因是什么,男人殴打妇女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同样观点,读者Nguyễn Quốc Tiến表示,殴打妇女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是有罪的,“即使对方有错也应通过法律处理,建议严惩这名打人的男子,没有例外”。
“我是男人,看到这样的打人视频都感到害怕,不明白人与人之间为何如此凶狠,是不是因为生活压力太大”,读者Khoa提出问题。
读者Khanh评价,这名男子打人的方式是彻底击倒对方,用尽全力且攻击危险部位,踢受害者的腹部,太过残忍。“这样的暴徒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读者昵称Ni Na Tran强调,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接受男人这样殴打妇女。尤其是当时还有其他孩子在场。
“矛盾并不意味着必须通过暴力解决,尤其是对妇女。对错为何不能坐下来好好谈。无能的男人才会用拳头解决问题”,读者Ngọc Thuần表达观点。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