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补充三种护照被收回或取消价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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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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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正在起草《关于修改、补充10部关于安全、秩序的法律的草案》,包括:《警卫法》;《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居留法》;《身份证法》;《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防火、灭火和救援法》。

修改的目的是确保法律体系的同步性,满足政府组织结构自3月1日起变更(剩下14个部和3个同级机构)以及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自7月1日起实施后的管理需求。

对于《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草案提议增加三种护照被收回或取消价值的情况:当公民获得同类型新护照时,取消仍在有效期内的旧护照;收回个人信息错误的护照;取消被通缉者的护照。

此外,现行的四种收回情况保持不变,包括:护照仍在有效期内但丢失;自约定归还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领取护照且公民无书面理由;放弃国籍、被剥夺国籍或取消越南国籍决定的人的护照;不再属于使用范围的外交、公务护照;以及已发放给违反护照管理、使用规定的人的护照。

公安部认为,这一补充将加强对出入境的管理,特别是对被通缉的对象,有助于确保国防和安全。

提议补充三种护照被收回或取消价值的情况

放宽对专家、科学家的免签证条件

对于《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草案补充了对专家、科学家和外国投资者的免签证政策,旨在在确保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的基础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提议,邀请或担保外国人的机构、组织、个人可以直接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通过电子环境提交签证申请。条件是必须根据《电子交易法》拥有电子身份账户和电子签名。

这种做法被认为有助于减少麻烦,节省时间,与现行规定相比,现行规定要求直接到国家管理机构办理手续。使用身份账户时,邀请或担保单位可以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上办理手续,信息将与出入境数据库同步。

该法律草案预计将由政府提交国会征求意见,并在今年年底的会议上通过。根据《颁布法律规范性文件法》第8条,将多部法律的修改合并为一个文件,有助于缩短制定和通过的时间,同时确保新规定在多个领域统一适用。

除了出入境调整外,公安部还提议因不再有县级政府和公安组织而改变一些级别的权限,根据调整后的部委新结构调整名称。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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