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刚刚发布了一份文件,通知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春强关于公寓内短期住宿租赁模式的结论。
裴春强认可了建设厅在研究和汇总报告方面的努力,这些报告涉及将公寓用于旅游住宿租赁的问题,这是一个新的、复杂的领域,涉及许多相关法律规定的调整。
对于用途混合的公寓,胡志明市要求建设厅与司法局合作,全面审查《住房法》、《居住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关于防火、商业登记、税务申报和发票开具、治安秩序等的规定,以发布指导文件,明确允许将公寓用于旅游住宿租赁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同时,胡志明市要求建设厅与市公安局、各区、乡人民委员会合作,审查并公布符合条件的短期住宿租赁公寓名单。
对于没有混合用途的公寓中开发旅游住宿租赁的实际需求,胡志明市要求建设厅主导,与旅游局合作研究,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由有权机关考虑并允许制定研究方案,提出开发解决方案,以服务于城市经济和旅游的发展,并确保公寓居民的安全。
胡志明市要求各单位在9月15日前完成上述内容。
此前,胡志明市建设厅已建议市人民委员会允许试点公寓短期租赁模式,试点实施时间为12个月,从2025年9月1日开始。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