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解释提议收集囚犯DNA、虹膜、声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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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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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长解释提议收集囚犯DNA、虹膜、声音的原因

8月12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刑事执行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该草案预计将提交国会审议,按照一期会议的程序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项突出的政策是补充规定,即在接收服刑人员时,需收集尚未有信息的囚犯的生物识别信息。

根据草案,收集囚犯的生物识别信息包括面部照片、指纹、虹膜、DNA、声音等,针对那些尚未有信息的案例。

初步审查这一内容,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黄清松表示,委员会多数常驻委员同意补充规定,收集尚未有信息的囚犯的生物识别信息。

然而,这一要求将产生巨大的费用,建议起草机构明确收集囚犯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

同时,需要加强数字转型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共享和更新数据,避免实施过程中的浪费。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常驻副主任黎氏娥表示同意草案中关于这一内容的规定。

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解释说,补充规定收集囚犯的生物识别信息是继承之前的规定。

据此,所有被接收的囚犯都必须提供生物识别信息。以前,只收集一项内容,即名册、指印。现在发展为其他类型,如DNA、虹膜、血液、声音。

黎国雄上将表示,对于这一群体,已经失去了一些公民权利,因此法律规定补充与生物识别相关的问题是正常的,不侵犯人权。

目前,普通公民也自愿向国家管理机构提供自己的生物识别信息,用于银行账户、税务、商业等的管理。

“这是一个正常的问题。在公安部关于人类数据库的基础设施系统中,有足够的条件收集生物识别信息,而不产生费用,不增加机构。

我们可以在所有监狱、拘留所、临时拘留所、住宿设施中实施这一点,而不产生费用、成本。

这确保了执行政治局第57号决议,并增加了对人的深入广泛管理。”黎国雄上将强调。

此前,在2024年提出的法律建设提案中,公安部表示,对于面部、指纹、虹膜和声音,公安部已经并正在投资物质基础,在居民数据库建设过程中实施。

因此,补充这一规定只是组织实施,不增加物质基础投资费用。

公安部副部长解释提议收集囚犯DNA、虹膜、声音的原因

草案中补充了关于囚犯医疗保健制度的规定。

其中,提议规定对于有医疗保险卡的囚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规定的权益,如果超过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国家支付超出部分。

同时,囚犯可以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制度和政策。

审查这一内容,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常驻基本同意规定允许有医疗保险卡的囚犯享受医疗保险权益的方案。

为确保可行性,建议主持起草机构研究、补充明确规定,区分有医疗保险的囚犯的保险制度处理,以及超过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手续。

关于囚犯医疗保健制度的规定,黎国雄上将明确表示,这是一项非常新、非常人道的规定。他说,没有理由在全面修改法律时,不提高对囚犯的医疗保健标准。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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