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决定对两名干部执行纪律

越南中文社

总理决定对两名干部执行纪律

具体来说,总理的第1720号决定明确指出:

对黎青海同志执行纪律,取消其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及其他职务的资格,因其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和缺点,并且中央执行委员会已对其实施党纪处分;

纪律执行时间自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261-QĐNS/TW号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

另外,总理的第1721号决定明确指出:对阮巴欢同志执行纪律,强制其辞职,内务部副部长,因其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和缺点,并且政治局已对其实施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纪律执行时间自政治局第2221号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上述决定自8月12日签署之日起生效。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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