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省第五区域人民法院于8月8日宣布初审判决,对居住在义安省的泰克成(音译)因饲养、出售13只白雉鸡,获利600万越南盾,判处6年监禁。审判团还因违反保护濒危、珍贵、稀有动物规定,对成追加罚款3000万越南盾。
兴安省人民法院院长杜孟增(音译)就公众对判决提出的问题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表示,已指示第五区域法院报告解释,并迅速将案件档案转交以便全面审查。
根据案件档案,自2022年起,成通过社交媒体了解到白雉鸡是濒危、珍贵、稀有动物,需要保护,不得饲养、圈养、买卖,且价值高,因此萌生了繁殖出售以获取生活费的念头。
两年后,成通过社交媒体从不认识的人那里以450万越南盾购买了一只白雉公鸡。随后,成又通过社交媒体联系到原义安省演州县的人,用自己饲养的一只火红知更鸟交换了两只白雉母鸡,与之前购买的公鸡一起饲养。
起诉机关指控,成在家中饲养白雉鸡未向有权机关登记。
一段时间后,成饲养的白雉母鸡产下13枚蛋,孵化出10只小雉鸡,3枚蛋损坏。
到2025年3月,成为了出售雉鸡获取资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出售小雉鸡的信息,并附上自己饲养的雉鸡照片。一个不明身份、年龄、地址的账户提出以每只5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成的10只小雉鸡。由于小雉鸡还小,买家建议成再饲养几天,并额外支付100万越南盾的工钱。
随后,成使用妻子的账户从名为“国辉”的社交媒体账户收到200万越南盾的定金,剩余的400万越南盾和260万越南盾的运输费将在买家收到雉鸡后支付,起诉书中提到。
2025年4月2日,当成租用的车辆将10只小雉鸡运往原太平省武书县松安乡(现为兴安省武福坊)交付给客户时,被太平省公安经济警察工作队检查并没收。
公安机关紧急搜查了成的住所,并没收了另外3只白雉鸡。随后,原太平省公安调查机关立案侦查,对成提起刑事诉讼,以违反保护濒危、珍贵、稀有动物规定罪暂时拘留成。
四个月后,成被兴安省第五区域法院审判,判处6年监禁。
这一初审判决引起了公众的特别关注,许多律师质疑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情合理。
许多律师在个人Facebook账户上表示,愿意在成的上诉和二审过程中免费为其辩护,如果家人有要求。
律师黎鸿显(黎鸿显及同事律师事务所)表示,看到年轻的妻子在丈夫被判处6年监禁后,抱着两个小女儿在法庭前痛哭流涕的场景,让他和许多人的心“如刀绞”。
据律师介绍,成的家人分享,成40多岁才成家,父亲已去世,母亲年老体弱,病痛不断,三个女儿还小。成以婚礼唱歌和养殖为生,养活全家。
“成在养殖、育苗方面很有天赋,养什么都健康且繁殖力强,所以这次培育出这批雉鸡苗后,他才出售——这也是他第一次出售自己培育的雉鸡苗。”
家庭情况更加困难,因为哥哥早逝,姐夫——家庭的另一个支柱——刚刚遭遇严重工伤,正在河内住院。
“法律需要严格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但对于因缺乏了解且身处命运困境中的违法行为,也需要宽大处理。我相信,在即将到来的二审中,正义将与仁慈同行。”律师显在个人Facebook页面上分享道。
兴安省人民法院院长杜孟增(音译)于8月12日晚通过电话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表示,已了解到与初审判决相关的公众意见。随后,省人民法院已要求第五区域法院报告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以便“仔细审查”。
据增介绍,目前法院尚未收到成的上诉状。当被告提出上诉时,二审法院将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查。
“在收到公众反馈后,省人民法院已及时指示初审的第五区域法院报告解释,并将档案转交省人民法院进行全面审查。”
“如果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将谨慎、充分、合情合理地审查整个案件。”增说。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