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被追缴款项以弥补原校长的违规行为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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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被追缴款项以弥补原校长的违规行为

8月13日,一些在永隆省工作的干部和公务员表示,他们刚刚收到了永隆学院发给各部门的文件,要求协助追缴原校长、原永隆社区学院(现为永隆学院)财务负责人违规使用的资金。

该文件还附有数十名在政府机构工作的干部和公务员名单,如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医院;各大学、学院;范雄政治学院;建设、教育和培训、内政、税务局和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被要求协助追缴的款项最少超过700万越南盾,最高近7000万越南盾。需要追缴的总金额近10亿越南盾。

一名公务员表示:“财务违规行为是学校领导的。我们是领薪水的员工,没有专业背景或参与财务会计工作。

然而,我们必须承担高达数十亿越南盾的违规行为。仍在学校工作的人每月默认扣除工资的10%、20%和30%。那些调动工作的人则被发送追缴文件。”

在被追缴的公务员中,有人同意,也有人不同意,认为这太不合理。已有公务员因为不同意默认扣除工资和提出申诉而被降级。目前,永隆省人民委员会正在处理被扣除工资的公务员的申诉。

这一事件源于永隆省监察厅2018年12月4日第13号监察结论,关于2015-2016年期间永隆社区学院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监察。

这一结论表明,违规行为的责任在于原校长陈清松和原财务负责人范文乌,他们使用近110亿越南盾的预算资金用于培训支出,临时增加工资和提取福利、奖励基金。这一行为违反了2002年《国家预算法》,导致没有资金来源回补预算。

非法使用预算资金存入银行,进行金融投资。提取2016年预算资金用于2015年支出超过24亿越南盾,但实际上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

此外,上述两人还违规支付津贴,超标支出,违规支付春节款项…金额达数十亿越南盾。监察还确定,省财政厅领导对此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

通过监察发现的违规金额总计近170亿越南盾。然而,永隆省监察厅仅建议行政、经济责任处理,没有建议移交调查机构。

据永隆学院称,这一追缴行动是根据永隆省党委常委会2019年3月4日第429号结论和2023年8月18日第1765号结论,关于根据2018年12月4日第13号监察结论,追缴学校违规支出和临时预支省预算款项。

目前,学校已追缴回补预算超过111亿越南盾。有6名属于追缴范围的个人已去世,无法追缴的金额超过1.575亿越南盾。学校建议永隆省人民委员会不对这6人进行追缴。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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