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发表了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规定,完成高中课程并符合教育与培训部部长规定的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考试,达到要求则由学校校长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如果学生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未达到要求,学校校长将颁发完成普通教育课程的证明。
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德荣在关于高中毕业考试的初步审查报告中表示,现行《教育法》规定,完成高中课程并符合教育与培训部部长规定的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考试;达到要求则由省级人民委员会下属教育专业机构负责人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关于这一问题,阮德荣表示,审查机构常驻人员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建议继续组织高中毕业考试,认为组织考试颁发高中毕业证书是必要的。
这样做是为了评估学生达到普通教育标准的程度,为国家教育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调整提供数据,并为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招生提供参考信息。
这次考试还具有颁发高中毕业证书或完成普通教育课程证明的意义,以便于国际教育系统的对接和融入。
然而,这种意见认为,有必要在法律中设计规定,将高中毕业考试的命题权交给教育与培训部部长。
同时,交由地方组织考试,以确保严肃性和质量,因为这是国家考试,用于分析分数分布,评估学生质量和教育机构质量。
这些意见还建议研究将高中毕业考试与大学招生分开。
第二种意见提议不组织考试,而是应该进行高中毕业评审,以适应这一教育阶段的目标和性质;与过程评估改革趋势相适应;减少考试带来的压力和成本。
中等、高等和大学招生应交给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自行组织。
阮德荣明确表示,委员会常驻人员支持第一种意见,并就上述观点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对这一内容发表了意见,倾向于政府提出的方案。即继续组织高中毕业考试,并将权力下放给地方。
阮克定不同意不组织考试,仅进行高中毕业评审的方案。
国会副主席认为,目前大学正在自主招生,可以以高中毕业考试成绩为依据,但“不是强制性的”。
学校仍然可以额外组织才能考试,进行单独的能力评估。
因此,如果将高中毕业考试与大学招生分开,可能会给社会带来额外的成本,也会削弱学校的自主性。
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也认为需要保留高中毕业考试和颁发毕业证书。
因为在整个培训过程中,仍然需要评估、分数分布分类,评估学习者在过程中是否达到标准,这有助于教育在更高层次上的后续步骤。
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清海也强调保留高中毕业考试的必要性。如果取消高中毕业考试,将会影响教学...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