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兴安省人民法院继续审理被告陈氏水(36岁,前幼儿园教师)与阮寿立(38岁,前公安干部)关于“诈骗侵占财产”罪的案件。
陈氏水被指控与引诱共同购买土地、借款,然后以低价出售土地的手段,诈骗六人共计24.6亿越南盾。
在法庭上,陈氏水承认主要职业是幼儿园教师,自2014年起从事房地产经营以增加收入。
“当时房地产经营也能赚钱,所以被告被卷入,后来生意不好,欠了很多债。因此,被告产生了诈骗侵占一些人钱财以偿还债务的想法”,陈氏水供述。
陈氏水第一个诈骗的是同校的副校长阮氏梅娟。在法庭上,陈氏水承认多次编造土地买卖交易信息以骗取梅娟的信任和钱财。尽管从未如承诺那样转让土地,梅娟还是被卷入陈氏水的诈骗漩涡,多次转账共计4.3亿越南盾并被侵占。
当被审判长询问时,梅娟辩解因为相信同校教师的承诺,希望取回之前给出的款项,被陈氏水诈骗数十次。
“我给陈氏水的钱是我工作十年的工资。我已经卖了房子,抵押了红皮书,因为相信陈氏水会转让土地给我。卖房后,我不得不租房住”,梅娟陈述。
陈氏水继续供述,通过梅娟认识了居住在河内的梅伯清。同样以转让土地的诈骗手段,陈氏水多次接收清伯超过3亿越南盾并侵占。
其中最大的诈骗案,陈氏水向清伯借款20亿越南盾,并虚假信息称自己拥有三块土地,将转让给他的妻子。为了让受害者信任,陈氏水还提供了显示地主已将三块土地转让给自己的复印件。
在清伯转账20亿越南盾后,陈氏水用了超过19亿越南盾偿还债务。之后,陈氏水未如承诺那样转让土地和还款给清伯。
“为什么被告有意侵占清伯的财产?”,审判长问。“因为被告看到他富有”,陈氏水在法庭上陈述。“那么看到别人富有,被告就诈骗侵占,分享吗?”,审判长提出问题。陈氏水低头小声说:“因为被告需要钱还债”。
在受害者中,被骗金额最多的是阮氏惠(立的表妹),共转账给陈氏水112亿越南盾,涉及18起虚假土地买卖。在这其中,前公安干部立被指控协助陈氏水诈骗两起,侵占48亿越南盾。
陈氏水曾购买黄文海(67岁)和阮氏节(63岁,同住在兴安省仙侣县)的一块土地,还欠约40亿越南盾。此外,海家还有五块其他土地。通过与海夫妇之前的买卖合同,陈氏水用来诈骗惠女士,先接收10亿越南盾。
当被惠女士催促时,陈氏水又“编造”剧本,称正在请立夫妇抵押另一块土地向银行贷款。如果想解押,必须有款项存入银行偿还两笔贷款。
立和陈氏水已与惠女士签订定金合同购买土地,但接收款项后侵占并未进行交易。每次被惠女士催促,陈氏水又提供虚假信息,称正在与立共同出资购买其他多块土地以借款。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