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过,全国超过170万公务员都有机会在未来成为企业执行董事。
专家评价这是一个突破性的提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激发经济中的资源。
因为公务员队伍是具有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的劳动力,如果鼓励他们参与商业活动将促进经济增长。
发挥公务员的最大能力
关于内务部的提议,原内务部副部长Thang Văn Phúc认为,公务员是执行公共服务的人,其中包括在科技、技术领域活动的人。如果允许他们创办企业将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专业能力,特别是科技、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专业能力。
"实际上,现在许多研究机构和研究院已经建立了下属企业,因此鼓励公务员投资、参与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是必要的",Phúc先生说。
持相同观点的Nguyễn Quang Đồng,政策与发展传媒研究院院长,认为公务员是在国家公共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因此基本上在允许他们投资成立和运营企业时不会产生利益冲突。
"公务员是由公共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提供和辅助公共服务的人。在公务员已经在行政时间内做好自己工作的情况下,不应该禁止他们在业余时间从事商业活动。
实际上,许多公务员非常擅长专业,但他们只在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作中发挥了一部分能力,需要鼓励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能力,投资商业以丰富社会。此外,成立企业也是公务员的权利",Đồng分析道。
允许公务员投资成立和运营企业时,重要的是,根据专家意见,必须有控制机制以区分公私,限制"内外兼修"影响工作和公务员正在执行的职责。需要采取措施限制公务员利用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地位来运营企业,压制外部商业企业。
实际上,在当前公务员法尚未允许的情况下,一些医生作为公务员在国家医院工作仍然在外面开设诊所、私立医院自行经营。此外,一些教师作为国家公务员仍然在外面开设额外的中心以教授额外课程赚取收入,许多专业干部属于国家研究院仍然接受外部研究工作以照顾家庭生活。
"我们已经将私营经济发展视为经济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同时鼓励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创造,那么也应该为公务员创办企业经商提供便利。
原内务部副部长Thang Văn Phúc
区分公私,防止利益冲突
根据Nguyễn Văn Đệ - 合力量股份公司主席的说法,当经济已经深度融合时,所有政策都必须和谐、平等,国家不禁止任何人创办企业。因此,对于公务员也应该鼓励他们成立企业但不混淆国家因素与私人因素以避免利益冲突。
"对于那些想要成立企业的公务员,应该鼓励他们离开编制,全心全意投入企业,避免在商业中冒充国家。如果公务员投资成立企业,参与企业管理,他们也必须遵守盈亏自负的机制,避免盈利但亏损留给国家债务。
法律需要明确规定,当公务员创办企业,借款经营时,必须负责偿还借款,避免经营亏损,公共事业单位必须出面代偿债务。
此外,当公务员出面投资、成立企业时,管理公务员的公共事业单位不应投资于企业,因为这容易产生后门情况,扭曲商业环境",Đệ先生指出。
此外,Đệ先生还表达了对公务员投资、成立、管理的企业中私人因素与国家因素之间不明确情况可能导致经济中各企业之间不平等竞争的担忧。
这导致公务员在创办企业时可能利用公共事业单位的声誉借款经营,同时利用地位为公务员正在工作的公共事业单位本身提供公共服务。
为了限制国家公务员同时担任公共服务执行者和企业执行董事两个角色时的不便,原内务部副部长Thang Văn Phúc建议:"需要补充规定以限制在允许公务员成立企业时的操纵、政策干预、公务执行"。
Nguyễn Quang Đồng先生也指出,如果允许公务员出面创办企业为他们正在工作的公共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服务,很容易导致利益冲突。因此,只应鼓励公务员创办企业为外部个人、组织、企业提供服务,以避免利益冲突。
根据Đồng先生,允许公务员投资成立、管理企业的最大目的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因此,需要遵守市场能做的就让市场做的原则。
"此外,需要将此视为支持公务员离开国家区域以发挥商业能力的解决方案。公务员在创办企业后可以与公共事业单位本身竞争提供服务以提高服务质量",Đồng先生强调。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