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芹苴市Ninh Kiều区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办公室的一位领导表示,位于Hai Bà Trưng路、面积超过517平方米的土地,原由芹苴渡轮码头股份公司租赁作为Xóm Chài渡轮站,现已被芹苴市人民委员会(旧)收回。
收回的原因是,土地由国家有限期地分配或租赁,但未获得土地使用延期。
该领导还表示,Xóm Chài渡轮站因申请重新运营许可的文件不全,已停止运营一年,同时该位置被规划为绿地和公园用地。
由于不再运营,以前经常使用渡轮的居民现在必须绕行约5公里,方向是Quang Trung桥。一些人选择乘坐非法运营的渡船,但由于渡船站无证运营,交通工具未注册和检查,交通安全无法保障。
此前,6月26日,芹苴市人民委员会(旧)已决定收回上述土地。据此,芹苴渡轮码头股份公司有责任执行土地收回决定;按照规定,向有权机关或个人移交土地和土地使用权文件。
处理与土地相关的财产,以归还国家用地,并按照规定完成财务义务。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如果土地使用人未处理财产,国家将收回土地,不对土地和与土地相关的财产进行赔偿;如果必须拆除,财产所有者必须承担拆除费用。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