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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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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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变化?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刚刚通知,指导实施自7月1日起新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通知,作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缴费依据的工资最低为参考标准,最高为缴费时参考标准的20倍。

参考标准等于基本工资,意味着最低标准为234万越南盾,最高标准为4680万越南盾。

作为失业保险缴费依据的工资最低为参考标准,最高为缴费时区域最低工资的20倍。

胡志明市适用于劳动者的区域最低工资如下:

胡志明市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变化?

特别是自愿社会保险,参与自愿社会保险的收入依据由参与者选择:最低为农村贫困家庭标准的150万越南盾,最高为参考标准的20倍,即4680万越南盾。

自愿社会保险的缴费支持按照农村贫困家庭标准的社会保险月缴费比例的百分比计算,最长支持时间为120个月。

参与自愿社会保险属于多个不同支持水平的对象,将按照最高支持水平获得支持。

胡志明市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变化?

胡志明市学生如何缴纳医疗保险?

根据通知,胡志明市学生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个不同的组别。

平阳省和胡志明市(合并前)的学生将获得预算支持50%的医疗保险缴费。特别是巴地-头顿省(合并前)的学生则获得70%的支持。

具体来说,平阳省和胡志明市(合并前)教育机构的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包括:参考标准 x 4.5% x 50% x 参与月份数。

巴地-头顿省(合并前)教育机构的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包括:参考标准 x 4.5% x 30% x 参与月份数。自2025年7月1日起的参考标准为234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变化?

学生注册参加医疗保险,在就读的教育机构缴费,从学年开始按照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方式缴费。

除了国家预算根据第188/2025/ND-CP号法令支持50%的医疗保险缴费外,巴地-头顿省(合并前)教育机构的学生还将继续根据第04/2020/NQ-HĐND号决议额外支持20%的学生医疗保险卡费用,适用至2025年12月31日。

如果教育和培训机构采用70%支持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来实施2025-2026学年的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那么当根据第04/2020/NQ-HĐND号决议的支持比例发生变化或调整时,教育和培训机构必须补充缴纳(如有)以确保学生医疗保险的足额缴费。

自2026年1月1日起,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将根据第04/2020/NQ-HĐND号决议继续或暂停实施额外支持20%学生医疗保险卡费用的政策。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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