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地方政府研究对国家投资的10条高速公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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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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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地方政府研究对国家投资的10条高速公路收费

这是建设部发送给越南公路局和相关省、市人民委员会关于研究、提议对国家预算投资并由国会、政府交给地方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机制的内容。

根据建设部,公路法及其实施法令已规定对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所有者并直接管理和开发的高速公路使用收费。

对于由国会、政府交给地方按照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合资形式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国会决议已规定相关部委和地方制定项目投资回收方案,按照项目投资出资比例返还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此前交通运输部已研究按项目投资比例划分收入以返还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方案。

但由于上述方案不符合关于收费的法律规定,建设部建议:

公路局主动与地方职能部门合作,审查项目执行进度,统一管理、开发和收费方案,对国家代表所有者并直接管理和开发的高速公路项目收费,对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合资投资的项目,划分收费收入上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建议地方政府研究对国家投资的10条高速公路收费

制定按地方、投资资本结构、投入运营期限、预计收费时间等详细报告,提交建设部审查并报告总理。

各省、市指导下属机构及时与越南公路局合作执行上述任务,统一并提议收费执行方案报告总理,完善法律规定,按照国会指示。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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