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租房纠纷在新平郡连续殴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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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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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租房纠纷在新平郡连续殴打女子

8月26日,新平郡(胡志明市)警方正在与胡志明市警方专业单位合作收集证据、录取口供,完善处理T.N.A.V.先生(50岁,住在新平郡)的文件,因其涉嫌故意伤害和毁坏财产。受害者是N.N.B.T.女士(31岁,住在胡志明市)。

据称,8月25日凌晨,T.女士正在新平郡(胡志明市)长征路上的房子里准备卖蟹粉汤的原料。此时,V.先生走过来不断询问T.女士关于家中失窃物品的事情,但T.女士没有回答。

之后,V.先生冲过来用手连续多次击打T.女士的脸部和头部。受害者尖叫着跑出去求救,但这个人追赶并将T.女士按倒在地,继续攻击。T.女士努力逃脱并求救,被居民制止,该男子才停手。

T.女士立即到新平郡警方报案,职能部门已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录取口供、处理。T.女士也将监控录像片段上传到社交媒体,网民对该男子的行为表示愤怒。

据新平郡职能部门称,10多天前,V.先生也殴打了T.女士,并砸碎了她卖蟹粉汤的原料展示玻璃柜。T.女士曾到郡警方报案。

警方邀请双方进行工作后,双方同意和解方案。但到8月25日,又发生了上述事件。

职能部门初步确定冲突原因源于租房期间。具体来说,V.先生是长征路上房子的业主,T.女士与V.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来卖蟹粉汤。

然而,最近V.先生的房子发生了纠纷。因此,地方政府建议V.先生不再出租房屋以解决纠纷。

由于T.女士已支付押金,她要求V.先生退还押金,但该男子没有退还。因此,T.女士继续经营。在T.女士卖东西时,V.先生多次骚扰店铺,殴打T.女士。

“由于T.女士要求V.先生退还押金,但V.先生没有退还。T.女士说如果不退还就不会离开,并继续留下来卖东西。V.先生说留下来就要付更多租金,但T.女士没有给,双方没有共识并发生冲突”,《青年在线》的消息来源分享道。

事件正在继续调查中。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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