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胡志明市多个坊、社边界房屋编号及国道沿线编号

woo
By woo
6 Min Read

统一胡志明市多个坊、社边界房屋编号及国道沿线编号

胡志明市建设厅已指导168个坊、社、特区协调审查,制定统一编号、调整房屋编号和街道名称的方案。

从7月1日起,胡志明市有168个社级行政单位(包括113个坊、54个社和1个特区)。其中,112个坊、50个社、1个特区在行政调整后形成,5个社级行政单位未进行调整。

通过审查,建设厅发现一些道路和居民区的房屋编号(包括街道名称)秩序需要重新组织审查;作为坊、社、特区人民委员会制定辖区编号和安装房屋编号方案的基础,或在胡志明市社级行政单位调整前,由有权机关批准调整编号和安装房屋编号方案。

因此,根据2024年第08号通知的规定,编号和安装房屋编号仅适用于新建区域和未编号区域。对于已有房屋编号但编号不统一和秩序混乱的区域,坊、社、特区人民委员会考虑决定应用2024年第08号通知的规定或应用以往编号原则,以减少混乱,影响人民生活。

对于城市区域中穿过两个或更多坊、社辖区的道路上的房屋和建筑(道路已命名或未命名但符合命名条件),坊、社人民委员会需要协调确定行政边界交界处的房屋编号,以确保整个道路编号秩序的稳定性。

特别是沿国道穿过多个坊、社行政边界的居民区,交界坊、社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合并前区域)组织审查房屋编号秩序、编号原则(城市或农村区域编号)和国道沿线居民区的街道名称;向建设厅报告结果。

对于农村区域的房屋和建筑,建设厅建议社人民委员会组织审查当地房屋编号秩序,是否受社级行政单位调整的影响。如果有影响,则制定调整房屋编号方案,其中继承以往统一的编号原则。

如果在审查、制定编号和安装房屋编号方案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障碍,坊、社、特区人民委员会书面报告建设厅以获取指导。

如果制定调整房屋编号方案需要确定两个交界辖区的房屋编号,建设厅建议有行政边界交界的坊、社、特区人民委员会协调执行,遵循确保现有房屋编号秩序稳定性的原则;或报告建设厅以协调解决。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