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在线》与胡志明市人口部门负责人范正中先生就读者疑问进行了交流。
* "在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将获得500万越南盾支持"具体如何理解?哪些年份出生的女性符合资格?
- 任何政策在市人民委员会通过后,都有确定的生效时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32号决议规定了对胡志明市合并后地区人口工作表现良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和支持的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女性在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可获得一次性500万越南盾支持。该决议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
因此,2025年9月1日被确定为政策开始执行的时间点。
决议未规定对政策受益对象具有追溯效力。
因此,第32号决议将适用于从2025年9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女性,前提是她们在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
根据第二个孩子的出生时间(日、月、年),如果该女性在出生日期时年龄低于35岁,则被确定为符合政策资格。
* 此前胡志明市对在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的女性支持300万越南盾,现增至500万越南盾。那么之前已领取300万越南盾的人是否能额外获得200万越南盾以达到新标准?
- 这是一个重要问题,人口部门将提供清晰、详细和具体的信息,以避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错误。
因此,不同时间点有不同的支持标准:
- 在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的女性(位于胡志明市合并前地区),如果第二个孩子出生时间在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将获得300万越南盾支持(依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2024年12月11日第40号决议,该决议规定了对胡志明市地区人口工作表现良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和支持的政策)。
此支持不适用于以前的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地区。
- 所有在胡志明市合并后地区在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的女性,如果第二个孩子出生时间从2025年9月1日起,将获得500万越南盾支持(依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32号决议,该决议规定了对胡志明市合并后地区人口工作表现良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和支持的政策)。
* 对于刚提交申请但尚未收到资金的情况,是否能按新标准获得?
- 对于尚未提交申请的情况,将继续接受申请以进行审查、评估和实施政策,如果确定为合格受益对象。
但需注意上述时间点,以清楚了解将获得的资金标准,并正确确定每个地区适用的政策受益对象,无论是依据第40号决议还是第32号决议。
* 感谢您!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