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开除6名违反反腐败规定的党员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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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得乐省委检查委员会发布第36次会议结果公告。在该会议上,省委检查委员会审查并决定开除6名严重违规的党员党籍。

根据结论,黎文黄林,原乡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党和国家规定,损害党组织威信。

黎范平,原埃苏普县土地登记办公室分处主任,被认定在专业工作中违规,特别是在反腐败和消极方面。

在亚托莫特乡,邓公造,原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武文广,原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均被省委检查委员会结论违反党和国家原则,未履行好表率责任,对地方政府威信造成不良影响。

在医疗领域,黎孟雄,原乐县医疗中心副主任,严重违反管理和反腐败规定。

在被纪律开除的人员中,还包括阮文贤,原东和市公安刑事、经济和毒品犯罪调查队队长,在工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党纪和法律规定。

省委检查委员会确认上述违规行为均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党组织、政府和单位的威信。在此基础上,会议一致决定对全部6起案件执行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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