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希望立即筛选能力不足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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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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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政府成员征求关于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意见报告中,内务部部长范氏青茶表示,该草案全面改革了根据职位招聘、使用和管理公务员的方式。

此举旨在制度化党关于重组和提高公务员队伍质量的主张;建立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人力资源的联动机制。同时,新法律还旨在吸引和重用高素质人力资源,以提高公共事业单位的运营效率,结合自主和自负责任的机制,适应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

根据草案,招聘、管理、安排和使用公务员必须基于职位要求以及能力和任务执行效率;取消公务员职业职称晋升的评审规定。草案还规定采用竞争性考试、公开、平等评审的形式,同时允许直接接收高素质人力资源。公共事业单位有权自主选择适合其行业和活动领域的招聘方式,朝着专业化和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发展。

草案确定了公共事业单位中的三组职位:管理组;与各专业职业职称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组;以及支持组,如财务、会计、组织干部、办公室。

范氏青茶部长表示,该草案还改革了公务员评估的原则和目标。新评估机制允许在公务员不满足任务要求时立即进行筛选,而不是像现行规定那样必须等待连续两年。这种评估方式在队伍中创造竞争,迫使公务员锻炼、提高能力和责任意识,从而提升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质量。

内务部希望立即筛选能力不足的公务员

公务员的权利也得到了扩展。公务员被允许签订合同,在非公共单位从事职业活动;可以参与出资、成立、管理或工作于其所在公共事业单位成立的企业。他们可以参与成立企业,以商业化研究结果并利用该组织的知识产权和发明。

公共-私营部门人力资源联动

草案补充了关于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资源联动机制的规定,目标是吸引和重用高素质人力资源到公共部门。

据此,该草案允许接收专家、科学家、有特殊才能和天赋的人、在非公共部门工作且有经验的人作为公务员。草案还为那些已经是公务员或正在其他公共事业单位签订专业和业务工作合同的人打开了接收机制,只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

此外,单位可以与专家、科学家、高水平人才签订管理公务员合同或执行专业和业务任务的合同,包括国内外的越南人以及外国人。

公务员还被允许签订合同,在公共部门以外的机构从事职业活动。这样,私营部门可以利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智力和水平。这项政策既扩展了公务员的权利,又为他们通过能力、水平和职业活动增加正当收入创造了条件。

增加公共事业单位的自主权

草案提议根据任务性质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改革公共事业单位的分类机制。据此,任务分为三组:国家管理、基本和必要的公共服务以及基于市场机制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包括:国家100%保障、交办任务、订购或按产品和结果承包。

草案规定,国家将集中资源投资于提供基本和必要公共服务的单位,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和经济社会特别困难地区。内务部认为,以这种方式改革公共事业单位的治理将确保机构精简、提高自主能力、应用先进治理方式并提高运营效率。

这种分类也有助于国家继续在提供公共事业服务中发挥主导作用;提高基本和必要公共服务的质量;同时将精简编制与重组和提高队伍质量相结合。

这项政策符合中央关于教育和培训的决议,其中要求大力改革体制并为教育发展创造特殊机制和政策。草案确认了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的充分和全面自主权,不依赖于财务自主程度。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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