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顺化市财政局决定对建设规划院(隶属于建设局)处以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原因是未经授权机构许可擅自拆除和处理公共财产,将委托管理的办公楼变成废弃和吸毒的场所。
除了在10天内向国家金库缴纳罚款外,该单位还必须在45天内恢复财产的原状。
根据决定,罚款金额已考虑了两个减轻情节,但未公布被拆除财产的类型或损失价值。
此前,建设规划院位于东南水安城区(顺化市安旧坊)的办公楼自2023年2月移交以来,至今仍未投入使用。
废弃超过30个月后,这座近620平方米的三层建筑严重恶化:玻璃门、照明系统、卫生设备被拆除,石膏天花板被破坏,现场凌乱,成为吸毒者的场所。
根据顺化市建设规划院的报告,2024年7月初,单位发现一些易拆卸的门被盗,曾提议安装摄像头和雇佣保安,但由于该区域的安全问题未能实现。该院已将剩余的门拆卸并入库保存。
事件被发现后,建设规划院领导已对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检讨和吸取教训,同时申请自费修复损坏的项目。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