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批准范德安先生担任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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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批准范德安先生担任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此前9月8日上午,岘港市人民议会举行专题会议通过人事工作。以岘港市人民议会81/82名代表赞成票,范德安先生正式担任2021-2026任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

9月6日,中央组织部公布书记处关于范德安先生被调动、指定参加岘港市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担任2020-2025任期岘港市市委副书记,并被推荐选举担任2021-2026任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决定。

在决定公布会上,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表示,指定范德安先生参加岘港市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旨在为岘港补充具有经济管理经验的领导。

据兴先生称,书记处高度重视在岘港市正集中先锋于新领域、发展经济科技、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背景下,完善和补充具有经济管理经验的领导。

范德安先生(55岁,籍贯义安省)具有高级政治理论水平、经济法律学士、银行金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他在银行行业工作多年,曾担任党委秘书、投资与发展银行兴安分行行长;越南投资与发展股份商业银行副总经理。

安先生还曾担任越俄合资银行总经理;越南国家银行办公室主任。自2020年5月起,他担任党委秘书、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成员委员会主席。

至2024年12月,书记处调动、指定他参加广宁省省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担任2020-2025任期省委副书记。随后,省人民议会选举他担任第十四届、2021-2026任期广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并担任此职务直至被调动、指定参加岘港市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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