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刘明日(居住在隆城乡隆盛村,同塔省)称,大约在8月初,他在田间工作时遇到了两只水獭,于是带回了家。
通过了解,刘日得知这是需要保护的珍稀动物,因此联系了隆盛乡公安移交了这两只水獭。
隆盛乡公安与第九军区后勤技术局下属的药材种植、研究和加工中心(简称同塔蛇场)以及同塔省林业分局第一区域林业站合作,接收了这两只水獭。

水獭属于濒危、珍贵、稀有的优先保护动物,并被列入IB级濒危、珍贵、稀有物种名录。
目前,同塔蛇场已接收这两只水獭进行照顾、保护和繁殖。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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