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工作地点的人获得社会住房购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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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的关于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内容。

适用情况包括: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超过14.5公里的居民,对于乡镇地区则超过20公里(差异不超过0.5公里)。这两种情况都确保从社会住房项目到工作地点的距离比当前住房到工作地点的距离更近。

对于昆岛特别区,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则符合此政策。

远离工作地点的人获得社会住房购买支持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委托建设厅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和特别区,指导、检查、监督并报告市政府此规定的执行情况。

社会住房项目的投资者接收购买或租赁申请,确保符合规定。此政策执行至2030年5月31日。

根据规定,可购买社会住房的人包括城市低收入者、贫困和近贫困家庭;工业区工人和劳动者;干部、公务员、职员;军官、士官、专业军人、人民公安;对革命有贡献者;退还公房者;学生;被征地或拆迁但未获得住房或土地补偿的家庭。

收入条件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平均收入不超过政府规定水平,目前个人每月1500万越南盾,夫妇3000万越南盾。享受社会住房政策者只能享受一次,且无住房或人均面积低于10平方米。

胡志明市与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合并后面积超过6700平方公里。对于远距离工作的干部,市政府提供租房支持,最高1040万越南盾适用于职务津贴0.9及以上者;800万越南盾适用于津贴0.7至0.9以下者;480万越南盾适用于津贴低于0.7、无津贴或合同劳动者。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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