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旅游局表示,根据国家竞争委员会(工业和贸易部)的评估,在线旅游和在线购买旅游套餐的爆发已导致利用社交媒体、电子商务网站欺诈消费者的情况日益增加且令人担忧。
因此,许多欺诈手段冒充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超值优惠”以骗取押金,隐藏不利的服务费用,导致客户不仅损失金钱,还影响权益和旅游体验。
近期,职能部门已发现多起事件,如建立虚假网站和粉丝页面,使用真实酒店和旅游公司的图片和标志欺骗客户;在Facebook、Google等平台投放广告,制造虚假信任。
同时,客户陷入被动局面,当销售旅游套餐方修改、夸大服务图片,以异常低价宣传,然后收取大量附加费用。
面对这种情况,国家竞争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绝对不要相信价格异常低的旅游套餐、度假套餐和机票。
所有交易应通过企业的官方网站、应用程序或公开电话号码进行验证;不要将钱转入个人账户,必须保留凭证和发票作为投诉依据;如果发现异常迹象,应向职能部门报告。
对于企业,国家竞争委员会强调需要公开营业执照、地址、官方联系渠道,并经常警告客户关于虚假页面;投资安全系统,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
消费者因网络欺诈损失超过1660亿越南盾,其中包括购买旅游套餐。
越南国家旅游局引用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范局(A05,公安部)的信息称,仅在2025年头几个月,已记录近1500起网络欺诈案件,损失超过1660亿越南盾,其中不少涉及旅游服务。
根据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17年旅游法,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工业和贸易部或直接通过在线公共服务门户提交投诉以解决问题。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