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新建议:各地紧急提出学校、医院重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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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新建议:各地紧急提出学校、医院重组方案

执行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总结第18号决议的第59号公文,内务部已向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发送文件,建议紧急审查并制定公共事业单位的重组方案,按行业和领域进行管理,确保符合指导委员会的导向。

同时,将文件发送给政府党委常委会审议和决定,并在9月25日前汇总至内务部。

内务部在此公文中明确了一些关于教育培训机构重组的导向。

据此,建议在必要时重组和调整高中、初中、小学、综合学校、公立幼儿园。

将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中心合并为隶属于教育培训厅的职业高中,相当于高中水平,以按联坊、联乡区域提供公共事业服务。

每个省市最多不超过3所职业学校(不包括自筹经常性支出及以上的学校)。

对于医疗机构的安排,内务部明确了完善预防医学系统的导向。

其中,每个省市至少有1家达到专业水平的医院;有老年病医院或设有老年病科的综合医院。

在原有乡镇级医疗站的基础上,建立乡镇、坊、特区医疗站,隶属于乡镇级人民委员会,以及设立医疗点,以满足当地居民的疾病预防、初级保健和基本医疗需求。

将原有的县级医疗中心和综合医院转隶于卫生厅,以按联坊、联乡区域组织护理和医疗服务。

对于公共事业单位的安排,公文明确定向每个省市最多不超过3个隶属于省级人民委员会的项目管理委员会。

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可以设立联乡、联坊区域的项目管理委员会;必要时设立乡镇级项目管理委员会。

项目管理委员会按照财务自主机制运作,自筹运营经费。

精简省级人民委员会下属公共事业单位的内部环节,以及省级人民委员会下属其他行政组织的公共事业单位;重组或解散无效运作的单位。

研究组织1个乡镇级公共事业单位,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和必要的公共服务(如文化、体育、信息、传媒、环境、农业等领域)。

内务部还建议各地完成公共事业服务定价路线图(包括工资成本、直接成本、管理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成本),根据公共事业单位财务自主机制的法律规定。

以此为基础,进行公共事业服务的订购或招标,实现公共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减少由国家预算支付工资的公务员。

主动制定计划,鼓励社会化政策,为非公立单位和投资者参与提供支持,提供基本和必要的公共事业服务(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信息、传媒、环境、农业等),确保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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