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时恰逢抄水表日,居民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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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恰逢抄水表日,居民应注意什么?

向《青年在线》反映,胡志明市安东会坊的一位居民表示,意外收到中安供水股份公司的通知,称将暂停服务,理由是尽管家庭只外出一个上午,但工作人员连续三个周期无法接触水表抄录水表读数。

代表水合同持有人的T.D.T.先生表示,让他感到不满的原因包括:“因为公司没有明确通知居民抄表时间,客户电话号码齐全,但他们懒得拨打。”

此外,客户还补充说,已主动拨打公司的总机,无人接听,但仍被扣除电话费。

就此事交换意见,中安供水股份公司表示,公司已记录客户关于通知内容不合适、给人沉重感的反馈。

同时,企业方已联系并基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2007年颁布的第20号决定和供水服务合同的规定,向客户解释收到的信息。

中安公司还表示,客户方已同意公司交流的内容。

目前,根据政府2007年颁布的第117号法令(经2011年颁布的第124号法令修订补充),供水单位有权在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水费或违反合同时暂停或停止服务。

现行法律文件未具体规定“工作人员连续三个周期无法接触水表时停止供水”的情况。此规定记录在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供水服务合同或供水单位的内部规章中。

因此,居民需要清楚了解已签署的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企业在实施暂停服务措施前证明已按正确流程通知。

供水公司有责任透明化流程,确保总机和沟通渠道畅通,避免给客户带来不满。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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