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岘港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各被告:张环乐(前广南海事港务主任)21个月监禁,裴氏张草(前会计长)和杨光英(前船长)各15个月监禁,张氏水(前出纳)12个月监禁但获缓刑,罪名均为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和权力;被告孙氏金莲被罚款4.5亿越南盾,黎明强被罚款3亿越南盾,罪名是非法买卖发票。
法院认定被告乐扮演主谋、领导、发起并指导整个虚报文件和燃料结算凭证的过程。
各被告作为下属,根据上述指示执行行为...
起诉书显示,为了增加工人、公务员、劳动者和公共活动经费的收入,乐先生提出了虚报文件和快艇公务用柴油、机油燃料结算凭证的主张。
根据乐先生的指示,下属们一致同意执行该主张。
从2020年5月到2023年3月,英先生虚报了快艇在319次公务行程中的运行时间,共计531.52小时。
在乐主任的指导下,港务局的每个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职位和任务,执行了文件和凭证的合法化工作。
英先生(快艇船长)是计算每次公务行程中快艇运行时间消耗的柴油和机油升数的人,记录在航行日志中。随后,英先生直接联系并要求加油站根据虚报的运行时间开具虚假发票。
草女士被指派管理收支任务。草女士向船长英提供燃料数量,以便他提供给加油站。
港务局根据发票付款后,草女士计算出虚报金额(发票与实际之间的差额)。她通知出纳员收款入账,并根据指示进行跟踪和支出。
水女士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与其他员工一起执行文件和凭证的合法化工作。
莲女士——加油站公司经理——向港务局虚开了137张柴油发票(17,964.1升);15张机油发票。
强先生是加油站商店经理。由于与乐先生有关系,强先生虚开了135张增值税发票,涉及17,352.9升柴油...
乐先生及其员工虚报了结算文件,给国家预算造成超过6.65亿越南盾的损失。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