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对与未满16岁妻子发生性行为的丈夫的监禁刑罚

越南中文社

免除对与未满16岁妻子发生性行为的丈夫的监禁刑罚

9月24日晚,据《青年在线》消息,庆和省人民法院已决定免除被告陈黄杰(25岁,居住在庆和省宁和坊)的监禁刑罚。

杰因在其女友(后成为合法妻子)未满16岁时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处3年监禁。

据消息,庆和省人民法院已研究档案并依法成立由刑事法庭法官组成的审查委员会,以考虑庆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免除被告杰监禁刑罚的建议。

经审查后,委员会一致同意,法院作出决定免除陈黄杰的监禁刑罚。

如《青年在线》此前报道,2025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组直接从庆和省人民法院调取案件档案,随后与庆和省第四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前往宁和坊核实被告陈黄杰的家庭情况。

在核实过程中,地方政府向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组确认:目前陈黄杰与其妻子阮氏金花和睦幸福地生活,共同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

杰与家人在当地租房已有2-3年,但由于经济条件非常困难,房东让杰家免费居住,不收租金。杰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从事自由油漆工工作,抚养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强制陈黄杰服刑将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孩子缺乏照顾,给社会带来负担。

从核实结果来看,工作组认为陈黄杰已良好遵守法律,目前家庭情况特别困难,对家庭负责,勤奋工作抚养妻儿,不再对社会构成危险。因此,杰符合免除监禁刑罚的条件。

随后,庆和省人民检察院院长已书面建议庆和省人民法院院长免除被告陈黄杰的监禁刑罚。

如已报道,9月17日,庆和省第四区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允许陈黄杰缓期执行监禁刑罚一年。

9月18日,杰提交申请请求免除监禁刑罚。9月19日,其妻子(也是案件中的受害者)提交申请请求免除丈夫的监禁刑罚。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