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城投资方就880万亿越南盾的额外土地款项提交建议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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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城投资方就880万亿越南盾的额外土地款项提交建议

帝王城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守添观景塔综合体项目(商业名称为帝国城)的投资方,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提交文件,请求重新确定项目的补充财务义务。

企业表示,2016年9月5日,胡志明市发布决定,将超过11.5公顷的土地以50年期限(自2015年6月23日起)有偿使用土地的方式分配给公司,用于实施项目。到2017年初,合资公司已完成财务义务,缴纳超过3,581亿越南盾。

根据建议文件,胡志明市当时的第927号决定明确指出,帝王城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将土地使用形式从一次性付费租赁土地调整为有偿使用土地时,无需缴纳补充财务义务”。

在此基础上,公司已开发并交付了三个建筑群,包括近1,200套公寓,供居民稳定居住。

然而,自2019年至今,由于政府监察总署的结论未彻底处理补充财务义务,项目陷入停滞,给国家和投资者造成了时间、成本和资源的巨大浪费。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职能部门提出项目的补充地价方案高达8,819亿越南盾,比从一次性付费租赁土地转为有偿使用土地时已缴纳的金额增加了246%。

同时附加了内容:“如果今后有权限的国家机关结论必须履行补充财务义务,公司有责任履行”。

因此,合资公司建议职能部门重新考虑,根据政府监察总署的结论精神,确定补充财务义务,基于2015年土地交付的时间点,并适用当时有效的法律文件,具体是2024年土地法第257条第3款规定的第36/2014号通知。

同时,合资公司建议在本次确定补充财务义务过程中考虑规划调整因素,以避免多次履行,给企业和管理机构造成资源浪费。

在建议文件中,合资公司引用了乐天生态智能城项目的类似情况,企业建议不执行“如果今后有权限的国家机关结论必须履行补充财务义务,则公司有责任履行”的内容,并且不适用5.4%的罚款率(基于延迟缴纳的补充金额计算),因为“在确定初始土地使用费方面没有过错”。

经过10年,综合体目前仅有公寓区

帝王城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以越南投资者与外国合作伙伴高纬环球资本集团(香港)、吉宝集团(新加坡)和太古地产金融集团(英国)的合资形式运营。

在2015年公布时,投资方表示项目总投资额为12亿美元,将开发成一个包括高端购物中心、五星级酒店、办公区和现代公寓的综合体,项目的亮点是一座86层的多功能建筑。

至今,投资方仅开发了公寓区,综合体内的其他项目尚未建设。这也是胡志明市转让市场上房价最高的项目之一。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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