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督促改造一系列旧公寓,明确各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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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督促改造一系列旧公寓,明确各单位责任

胡志明市建设厅已向相关厅局、部门和坊人民委员会发送文件,要求紧急开展旧公寓改造工作中的任务。

据此,拥有1994年前建造公寓的坊人民委员会需尽快制定和批准补偿、安置方案;发布搬迁决定,包括对不服从者强制执行。

此外,各坊需确定适用于改造范围内公寓位置和区域的K系数,同时为每个具体项目制定和批准公寓改造和重建计划。

对于每个工程,建设厅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

具体而言,西贡坊人民委员会需紧急完成23李自重公寓项目的土地移交手续。

盏沼坊人民委员会被赋予调整1/500局部规划、组织公寓会议并批准6Bis阮必成项目补偿方案的任务。

对于1198新和东项目(富林坊),建议财政部审查地方有关投资建设幼儿园方针的建议。

在100姑江公寓(翁领桥坊),农业与环境厅需尽快确定土地使用费义务。

对于阮金公寓(A区K、L、M、N、O地块),延鸿坊人民委员会需主持协调相关单位,全面梳理障碍。

350黄文树公寓(新山一坊)被要求调整分区规划并批准补充补偿方案,而518武文杰E地块项目(翁领桥坊)需继续推进后续手续。

特别是在新福公寓项目(明奉坊),新福房地产股份公司必须向建设厅发送文件,说明在管理和运营安置公寓中遇到的障碍。

在251黄文树公寓(新山和坊),坊人民委员会需主持与新城投资建设股份公司及相关机构、单位合作,全面审查项目障碍。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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