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高级法院副院长范进雄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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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办公室9月26日中午的公告,书记处在当天上午的会议上审议了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作出了纪律处分决定。

书记处认定,范进雄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上出现退化;在执行任务时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不得从事的事项和树立榜样的责任。这些违规行为被评估为“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引起舆论不满,对他所在党组织和单位的声誉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书记处还建议职能部门采取与党纪处分同步的行政纪律措施。

原高级法院副院长范进雄被开除党籍

7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以受贿罪起诉了59岁的范进雄。此前,范进雄自首,承认收取了1.4亿越南盾,以帮助杀人罪被告陈黄丹在二审法庭上减刑18个月。他随后自愿退还了所收款项。

除此外,诉讼机关还认定范进雄在广治省的一起合同定金纠纷案中,收受贿赂以影响再审判决,使当事人受益。

范进雄自2021年底起担任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前是富安省人民法院院长。

范进雄的案件涉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受理的行贿、受贿和贿赂中介链条的扩大调查,多名嫌疑人是诉讼机关干部。

9月中旬,范进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还起诉了其他27名相关人士,涉及发生在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岘港上诉法院)及得乐省、永福省(现为富寿省)和顺化市的20起行贿、受贿和贿赂中介案件。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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