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机构:副职过多、专业干部短缺的问题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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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机构:副职过多、专业干部短缺的问题

自2025年7月1日起,越南地方政府机构进入新阶段:两级模式(省和乡),同时进行省份和乡/坊的合并,以精简组织,提高治理效能。

这是自革新以来规模最大的改革,期望建立一个精简、高效、更贴近人民的行政机构。

然而,当重大政策付诸实践时,两个现象引起了公众和研究界的关注:许多机构的副职数量有增加趋势,以及一些地方出现不按专业任命干部的情况。

这些矛盾需要深入分析,因为如果处理不当,“精简、高效”的目标可能变形为“减少层级但增加层级,有职位但缺乏能力”。

副职过多,专业干部短缺

合并过程后,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许多机构的副职数量比之前更多。直接原因源于过渡规定。

根据政治局第187号结论,在两或三个机构合并阶段,副职数量允许暂时比规定上限增加一到两人。这一解决方案旨在保持稳定,避免新单位形成时管理中断。

然而,这种放宽上限的机制导致了副职“膨胀”。在深度合并的地方,有些机构合并后拥有五、六名副主管,甚至有些部门有15-17名副主管。

未与其他省份合并的省份,如清化和义安,仅合并省内机构,仍有一些部门有5-6名副主管,而通常规定应控制在3-4人。

一些县级专业科室在取消前曾维持3-4名副科长——主要是为了“保留职位”给冗余干部。

后果不仅限于形式上的膨胀。实际上,副职之间的任务分配变得重叠、模糊,导致机构灵活性下降。

有些机构被迫将工作任务细分,以“确保”副主管有足够工作,降低了指导效率并增加了行政成本。

潜在风险是,机构可能变得更为停滞,而非精简和活跃,许多人拥有职位但很少有人真正承担工作。

与“副职增加”现象并行的是,合并后不按专业任命干部的情况也凸显出来。这一问题在乡级最为明显——在取消县级后,乡级直接执行许多职能。

根据内务部报告,精简后,每个乡级专业科室平均需承担4-5个领域(地政、建设、资源环境、经济、文化-社会等),而编制被削减。

这一现实迫使许多乡安排干部从事非专业工作。不乏财务-会计干部被调任地政-建设工作,或文化-社会干部负责经济合作社工作的情况。

另一人力资源来源来自已解散的县级科室。数千名县级公务员被调至乡级。

这是避免资源浪费的合理做法,但由于“解决职位”的压力,不少曾从事司法-户籍工作的干部被分配负责地政-建设工作。

后果是基层国家管理质量受到影响。在一些乡,地政、建设档案因错误被退回的比例比合并前增加了10-15%。

许多地方的选民反映干部“不知所措”,花费大量时间征求意见或将档案转交上级。这降低了服务人民的效率,并引发对机构改革的疑虑。

矛盾在于,管理要求日益复杂,而干部队伍却需“承担”许多非专业领域。最大风险是形成一类“有职位但缺乏实际能力”的干部——这与行政改革的目标完全背道而驰。

建立和遵守标准

深入分析可见,上述两个现象均源于系统性原因。

首先是制度原因。过渡规定为暂时增加副职数量和不按能力标准调动干部打开了道路。这是稳定局势的解决方案,但为“保留职位”和形式安排创造了空间。

其次是组织方面:职位规划未与能力矩阵挂钩。许多地方仅计算编制数量,未考虑质量,因此在合并时,干部安排主要基于资历和原职位,而非实际能力。

还有领导心理原因,希望安全,不愿筛选,加上内部调和压力,导致他们选择容易的解决方案:先安排,后“培训”。这与“人岗匹配”原则相悖。

最后是缺乏监督。目前尚无公开透明机制供人民议会和人民监督副职数量或专业匹配程度。一些地方甚至没有坊级人民议会。缺乏透明度使得偏差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当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如果巧妙处理,副职过多或非专业任命等问题只是暂时困难,将迅速得到克服。

反之,如果放松,改革可能流于形式,大大削弱人民信任。因此,各省领导需采取措施解决人力资源既多又缺的问题,使政府机构更高效。

政府必须通过具体路线图控制副职数量。各省需公开宣布12-18个月计划,将副职数量恢复至规定数量。

可利用提前退休、自愿离职或下派基层机制。结合职位描述,各级政府需将任命与能力矩阵挂钩。

每个公务员职位需有明确描述,与学历、证书、经验标准挂钩。只有满足能力标准者才能被任命,避免“有职位就有人”的情况。

各地需为每个专业职位组织短期培训。安排非专业干部有机会参加再培训,之后进行考核并颁发证书。

经过12个月培训和承担任务后,如果非专业干部仍无法满足职位专业标准,则需考虑免职或调动。

人民议会需建立监督机制,并将副职数量和专业任命比例指标纳入监督计划。

各省可每季度公开指标,如:副职/编制比例、档案错误率、达标能力干部比例。公开是创造改进压力的最佳方式。

此外,与其维持多名副职,不如将专业干部从过剩处调至短缺处。取消县级时,需仔细筛选冗余队伍,仅将真正适合者下派至乡级。

所有这些解决方案需以一致精神实施:“人岗匹配、数量适当”。

精简机构不仅是结构调整问题,更是能力建设和标准制定的故事。

合理安排、轮换人事的成功将证明,这次改革不止于口号,而是真正推动国家迈向现代、高效、为民的行政体系。

合并后,许多地方部门有超过十名副主管,尤其是在双重合并部门(多个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然后多个省份合并为一个省份)。

胡志明市副主管数量较大的部门:

财政部:18,其中15名副主管作用近乎科长,因为每人仅负责一个专业科室。其余三名副主管每人负责2-3个专业科室。

建设部:17

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部:15

文化与体育部:10。

内务部:7

林同省:

卫生部:9名副主管

财政部:11名副主管

农业与环境部:11。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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