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土地上误建房屋:为何未颁发建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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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土地上误建房屋:为何未颁发建筑许可证?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海防市天香坊经济、基础设施与城市办公室领导表示,杜文有先生的房屋建于2024年8月,当时属于海防市水源县建白乡管理。

此外,有先生建房的土地属于农村住宅用地(ONT),且未违反任何规划,因此免于建筑许可证。

另外,有先生建房时,房屋位于地图03页第219号地块,仍由阮智厚先生及其妻子黄氏秋管理。

厚先生和秋女士对有先生在他们土地上建房一事未向职能部门提出任何意见,因此当时职能部门未检查和处理违规行为。

关于此事,律师阮清蝶(海防市律师团康仁律师事务所)也承认杜文有先生于2024年8月建房,当时仍属于水源县建白乡。因此是农村住宅用地,免于建筑许可证。

根据蝶律师的说法,2014年《建筑法》第89条经2020年《建筑法》修正案第1条第30款修订,规定“农村独立住宅,规模低于7层,且位于无城市规划、功能区建设规划或农村居民点详细建设规划已获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的区域”则免于建筑许可证。

蝶律师表示,2024年《土地法》第195条第1款规定“农村住宅用地是用于建房和在同一农村地区地块内服务于生活的其他目的的土地”。因此,在农村地区,居民建房只能在标记为ONT的住宅用地上进行。

“因此,杜文有先生的工程免于建筑许可证。但建房时需要通知地方政府以便于管理”,蝶律师说。

该地块价值多少?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阮智厚先生(位于海防市天香坊建白乡第7居民组)表示,2024年年中,他们夫妇将一块500多平方米的土地卖给了草先生和全先生(原水源县)。

之后,草先生和全先生将土地分成7块并挂牌出售。

“在挂牌出售过程中,这些地块的价格如何,我不清楚” - 厚先生说。

通过电话交流,草先生表示当时他和全先生共同购买了厚先生的土地,之后草先生负责平整土地,而全先生负责分块和销售。

“我只知道当时分成7块,每块约60平方米,每块售价为4.6亿至4.7亿越南盾”,草先生说。

全先生表示,兰女士目前的两块土地属于从厚先生夫妇购买的地块中分出的7块之一。

“当时我们出售时,这两块土地每块价格为4.7亿越南盾。至于中介与兰女士之间的交易价格,我不知道”,全先生说。

据N.A.女士(直接涉及杜文有先生土地买卖的中介,位于海防市天香坊建白乡第7居民组)称,当时(2024年7月和8月),有先生和兰女士共同在此处预订购买土地。购买时土地价格为每块5.4亿至5.5亿越南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费用。

在他人土地上误建房屋:为何未颁发建筑许可证?

此前,如《青年在线》报道,2024年9月23日,兰女士夫妇(位于海防市安海坊安阳居民组)从阮智厚先生夫妇处接收了土地使用权转让。

该地块已由原水源县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9日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面积为60平方米,位于海防市天香坊建白乡第7居民组地图第3页第4856号地块。

然而,在转让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手续过程中,兰女士发现杜文有先生夫妇在她的土地上误建了房屋。

经过多次解决未果,兰女士已向海防市第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月11日,海防市第一区人民法院已初审此案,并发布了第08/2025/DS-ST号判决书,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要求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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