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胡志明市一直面临停车场短缺的问题,尤其是在中心城区。私家车日益增多,而地下停车场和集中停车场项目进展缓慢,许多规划项目尚未实施。
面对这一现状,胡志明市建设厅最近建议修改法律,以利用桥下空间作为停车场。据该机构称,这一解决方案旨在更好地控制桥下空间,减少非法占用停车、买卖、乱扔垃圾的情况,同时确保工程安全、防火和城市美观。
胡志明市货运协会主席裴文权同意该提议,认为该市拥有超过1100座桥梁,其中许多桥下空间被闲置或杂乱占用。因此,如果管理得当,城市可以利用桥下空间作为停车场。这不仅解决了居民和企业的迫切需求,还有助于整顿和改善市容。
“需要为每座桥梁制定具体标准,包括承载能力、净高、防火和逃生要求”,权先生说,并指出该方案还需明确管理单位、负责监督,确保桥梁结构和用户安全。
据权先生称,除了停车,还可以研究结合其他公共活动,如适合各区域的小型售货亭。这些解决方案既服务于交通,又通过服务费为预算创造收入。
胡志明市规划建设研究院院长吴英武强调,要在桥下建停车场,需要制定具体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是防火安全和保护桥梁结构。
据他称,所选桥下空间应位于停车需求高的区域,不违反禁止停车或通行的规定。由于现行法规不允许,实施需要修改法律并颁布桥下停车场的专门设计规范。如果只允许临时使用,也必须有具体规定。
在技术方面,武先生认为,如果在桥下建设开放式车库类型的停车场,必须安装符合国际标准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桥梁的主要承重部件必须具有4小时的耐火能力,停车区域需要有紧急通道供消防车进入,最小高度为2.49米”,他说,同时提醒停车场内的灯光不得影响桥上交通。除了这些要求,城市还需计算合理的运营模式以确保长期效益。
据武先生称,实施时可应用三种运营模式:国家直接管理,完全控制但需要专业人力和经验;合同管理,聘请私营单位运营,国家机构仍保留控制权;以及特许经营,企业承担全部成本和风险,以换取向国家支付最低收入或收入百分比。
据他称,初始投资成本会很高,因为涉及防火和保护结构的要求,因此需要选择优先财务稳定和减少预算风险的运营模式。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是采用混合模式,结合特许经营以确保资金,同时约束承包商整合技术、灵活定价机制和共享停车模式。
与此同时,越南消防与救援协会科学技术副委员黎庭选认为,不应建停车场,因为桥梁的原始设计未考虑高耐热能力,不同于公寓地下室或停车场,后者在图纸阶段就已通过审核。
据他称,一些模式如滨城-仙泉地铁沿线的停车场位置类似于桥下,但从一开始就进行了同步计算,拥有自动灭火系统和辅助消防设备以满足要求。
“与火灾影响价值数千亿盾的桥梁结构造成的损失相比,桥下停车场的经济效益微不足道”,选先生说,并认为与其改造现有桥梁,不如在新建桥梁时,管理机关可以补充规定,从一开始就设计停车场部分。
桥梁专业博士朱公明,曾在胡志明市理工大学任教,也反对利用桥下空间作为停车场,因为“不合适”,尤其是在永柚桥(河内)桥下停车场火灾事故之后。
这位专家解释说,桥下空间位于工程安全走廊内,需要定期维护,如检查结构、测量振动、监测沉降。如果该空间被用于其他目的,桥梁维护可能会遇到困难。
他还引用了休斯顿(美国)的经验,那里管理机关允许在桥附近设置停车区域,但不直接设在桥下。相反,桥下空间通常被整顿为人行道、绿地或社区活动区。这种做法既确保工程安全,又避免了杂乱状况。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