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已回复广南省选民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后提交的建议。
不执行兵役体检、人民公安参与义务的罚款可达7500万越南盾
选民建议研究提交国会考虑修改刑法第332条第1款(逃避兵役罪)的内容,方向是不列举行为或补充规定“不执行体检通知”行为。
此举旨在确保与兵役法一致,并为选拔、召集公民入伍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对此内容,公安部表示,目前关于不执行兵役体检通知、人民公安参与义务行为的处理规定已由法律规定。
据此,8月5日,政府颁布第218/2025号法令,规定国防、密码领域行政违法处罚(取代政府第120/2013号法令,规定国防、密码领域行政违法处罚,经第37/2022号法令修订补充)。
其中规定“不执行兵役、人民公安参与义务的检查、体检决定行为”将被罚款5000万至7500万越南盾。
第332条,刑法规定逃避兵役罪。具体而言,任何人未遵守兵役登记法律规定,不执行入伍通知、集中训练通知,已因此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已因此罪被判刑,未消除犯罪记录而再犯的,将被处以不超过2年的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2年监禁。
犯罪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1年至5年监禁,包括自伤或损害自身健康;战时犯罪;引诱他人犯罪。
研究建立“紧急”追踪资金流、临时冻结、封锁与网络诈骗财产侵占犯罪相关账户的机制
公安部还回复选民关于处理网络骚扰、诈骗情况日益严重、复杂演变,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和安全的问题。
关于此内容,公安部表示已指示各部队、地方公安加强情况掌握工作;主动发现、阻止和打击与网络骚扰、诈骗财产侵占相关的犯罪和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宣传、警示关于使用高科技、利用网络空间的诈骗财产侵占犯罪的方法和手段。
按照总理在各指示、电报中的指导,组织实施预防、打击使用高科技、网络空间的诈骗财产侵占犯罪任务。
实施打击与使用高科技、利用网络空间相关的犯罪、违法行为的高峰行动。
配合老挝、柬埔寨、菲律宾职能部门打击、逮捕跨国诈骗对象。
自2025年初至今,公安力量已发现、处理超过4100起诈骗财产侵占案件,其中超过2300起使用高科技、网络空间的诈骗案件,以及高峰期间超过900起使用高科技、网络空间的诈骗案件。
主动扫描、核实、交换、要求阻止访问超过19000个网站、92个TikTok账户、818个Facebook账户、36个Zalo账户,涉及使用高科技犯罪活动...
未来为提高预防、打击网络骚扰、诈骗犯罪工作效果,公安部继续指示各部队、地方公安实施一些同步解决方案。
其中主动配合电信服务提供商向移动用户发送警示短信,阻止来自外国号码的诈骗财产侵占电话。
接收、处理民众通过热线反映的被诈骗财产侵占信息;公布热线电话号码,供民众及时举报网络诈骗财产侵占行为。
建议各部委完善、加强金融、银行、电信、电子商务领域国家管理工作;网络空间活动。
推进应用居民数据验证移动用户信息,消除“垃圾SIM”,验证银行账户,限制用于诈骗目的的情况。
在电子交易中使用电子身份账户(VNeID),有助于预防诈骗财产侵占犯罪...
配合各级检察院、法院调查、起诉、审判严明,以威慑、共同预防。
配合相关部委研究建立快速、“紧急”配合机制,追踪资金流、临时冻结、封锁与网络诈骗财产侵占犯罪活动相关账户...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