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胡志明市林检分局的消息称,已与胡志明市防护林和专用林管理委员会合作,将一只小爪水獭(学名Aonyx Cinereus,重约3公斤)放归芹耶防护林。
这只水獭是与Đ.(居住在永隆省)相关案件中的证据。
此前,2025年4月2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驳回了Đ.的上诉,维持了对其违反保护濒危、珍贵、稀有动物规定罪行的1年有期徒刑判决。
据职能部门消息,2024年6月3日,Đ.在茶荣省以60万越南盾的价格从一名男子(身份不明)处购买了一只水獭,随后Đ.在Facebook账户上发布信息进行销售,寻找买家。
2024年6月10日,该男子(身份不明)与Đ.发短信,以730万越南盾的价格商谈购买水獭,Đ.要求买家先转账150万越南盾作为定金。
买家随后向Đ.转账了150万越南盾的定金,并要求Đ.将水獭运到胡志明市进行验证,确认是水獭品种后,买家才会转账剩余的580万越南盾。
2024年6月17日,水獭被运到第五郡的一个地址,Đ.发短信给买家前来检查,以便向Đ.全额转账支付。
大约15分钟后,有人(身份不明)前来检查。检查完毕后,买家转账了580万越南盾,向Đ.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租车将水獭运到第四郡的一个公寓地址进行交货。
Đ.请人代为租车司机将水獭送到上述地址。当司机载着水獭停在公寓前时,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并没收了证据。
根据2024年6月19日南方生态研究所的动物鉴定结论,被要求鉴定的动物个体为小爪水獭,是一种野生、濒危、珍贵、稀有的动物,属于哺乳纲(Mammalia)、食肉目(Carnivora)、鼬科(Mustelidae)。学名:Aonyx cinereus。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